刘先生丧妻后遇新欢付20万彩礼,患病后被新欢抛弃,女儿帮讨公道

2025-06-25 15:20:18电视剧杂谈

北京的刘先生在丧妻后,遇到了何女士,两人谈了两年恋爱,感情逐渐升温,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2023年2月,刘先生满心欢喜地给何女士转了20万彩礼,期待着能和她组建新的家庭。可没想到,何女士收了钱后态度就变了,对刘先生爱搭不理。后来刘先生确诊癌症,何女士更是直接拒绝见面。刘先生失望透顶,立下遗嘱让女儿要回彩礼。

当年10月24日,刘先生带着遗憾去世。女儿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将何女士告上法庭,何女士却坚称这是恋爱赠与。好在法院查明真相,最终判何女士返还20万。

据2025年6月6日央视网报道,在北京这座繁华又充满故事的城市里,刘先生曾经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然而,妻子因病离世,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那些日子里,刘先生的生活仿佛失去了色彩,每天下班后,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心里满是落寞。

直到有一天,在朋友的聚会上,刘先生认识了何女士。何女士温柔大方,说话轻声细语,一下子就吸引了刘先生的目光。

两人开始频繁地联系,一起吃饭、看电影,感情迅速升温。在相处的过程中,刘先生觉得何女士就是他后半生的依靠,他满心期待着能和何女士携手走过余生。

2023年2月,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刘先生和何女士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

按照当地的习俗,刘先生决定给何女士20万彩礼,以表诚意。他毫不犹豫地把钱转给了何女士,想象着不久后就能和何女士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启新的生活。

可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自从何女士收了这20万彩礼后,态度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变。以前,她老是主动关心刘先生的生活,嘘寒问暖。

现在,刘先生给她发消息,她要么很久才回,要么干脆不回。刘先生约她见面,她也老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刘先生心里很纳闷,不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惹何女士生气了。

然而,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不久后,刘先生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竟然被确诊为癌症。他第一时间想到了何女士,希望她能在这个时候陪在自己身边,给自己一些安慰和鼓励。

可当刘先生把这个消息告诉何女士时,何女士的反应却让他彻底寒了心。她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关心和同情,反而直接拒绝了和刘先生见面。

刘先生多次打电话、发消息,苦苦哀求,何女士就是不为所动。那一刻,刘先生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一个冰窖里,浑身发冷。

在病痛的折磨和何女士的冷漠双重打击下,刘先生的身体越来越差,精神状态也一落千丈。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心里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那20万彩礼。

他不想自己辛苦攒下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更不想让女儿受委屈。于是,他立下遗嘱,让女儿一定要想办法把那20万彩礼要回来。

2023年10月24日,刘先生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女儿看着父亲的遗像,泪流满面。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完成父亲的遗愿,让何女士把彩礼还回来。

女儿收拾整顿好情绪后,一纸诉状将何女士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女儿声泪俱下地讲述了父亲的遭遇,她强调那20万是彩礼,不是恋爱赠与,何女士应该返还。

何女士却一脸不屑,坚称这是刘先生在恋爱期间自愿给她的钱,属于恋爱赠与,不用返还。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彩礼通常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具有一定的附条件性质,即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

而恋爱赠与则是在恋爱期间,一方出于情感表达、增进感情等目的,自愿给予另一方财物,一般不具有附条件性质。

在本案中,刘先生给何女士20万是在双方商量结婚的背景下进行的,符合彩礼的特征,并非单纯的恋爱赠与。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本案中,刘先生和何女士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刘先生在给付彩礼后确诊癌症,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再者,关于何女士的责任认定。何女士在收到彩礼后态度转变,拒绝与刘先生见面,在刘先生患病需要关心和照顾时更是冷漠无情,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原则。

在刘先生去世后,其女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何女士返还彩礼。何女士坚称是恋爱赠与,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是合理合法的。

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审理,最终查明了事情的真相,判何女士返还20万彩礼。

在处理感情和财物问题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应当理性对待,不能将其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在恋爱和婚姻关系中,要真诚相待,尊重对方的感情和权益,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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