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吕梁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277万元债务,被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号:(2025)晋1182执476号)。
查询发现,吕梁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5.22%的股份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过旗下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是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设立的专项基金。
吕梁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法院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其法定代表人李艳雄收到汾阳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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