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自残式“碰瓷”骗取近4万元,法院判了

2025-05-12 17:22:51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冉利咸

自伤手指后,在乘车途中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通过“苦肉计”骗取近4万元。5月12日从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这一团伙“碰瓷”诈骗案进行审理并判决。

利川法院

2024年8月至10月,被告人魏某、王某,以及胡某、彭某、贺某、高某、游某(后5人另案处理)组成“碰瓷”诈骗团队,在多省多地流窜作案。

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由彭某、贺某事先将手指打伤制造伤情,扮演伤者,王某、游某则陪同伤者乘坐摩托车。到达预定地点后,等待车辆经过时,团伙成员故意将摩托车摇翻,制造交通事故。随后,他们以手指摔伤为由,要求司机送医检查。

在医院,魏某等人冒充伤者亲属,编造“外地人、学校开学、回老家治疗”等理由向司机索取高额赔偿,骗取治疗费用。

整个诈骗过程精心设计,环环相扣,多名司机上当受骗。截至案发,该团伙共骗取人民币3.98万元,骗取的财物均由魏某收取并用于团伙日常生活开支。

利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二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魏某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利川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记不要慌张,及时报警。本案中的“碰瓷党”屡次得手,不是“演技”了得,而是抓住了人们怕麻烦的心理而屡试不爽,“花钱消灾”只会助长“碰瓷党”的嚣张气焰。此外,出门在外,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让“碰瓷党”有可乘之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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