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富临精工(300432.SZ)昨晚披露的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163.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多合一动力总成及关键零部件、智能悬架系统关键零部件、机器人集成电关节、高效节能混动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和智能工厂建设。
富临精工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将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23年,富临精工实现营业收入57.61亿元,同比下降21.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亿元,2022年为6.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8亿元,2022年为6.9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亿元,2022年为-1.86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富临精工实现营业收入58.83亿元,同比增长4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亿元,同比增长177.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增长153.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亿元,同比下降23.71%。
富临精工前次募资系202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6.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632,603.2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367,39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24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富临精工2015年9月11日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20股,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9月18日;2020年5月22日,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7股,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2022年5月24日,公告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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