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法】野生猕猴是想养就能养的?律师:后果比想象中更严重

2024-11-19 07:38:56当代先锋网

近日,#女子私养黔灵山野生猕猴涉嫌违法#词条登上热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6月,在贵阳旅居的林女士在黔灵山偶然捡到一只刚出生的猴子,便带回家养,怕猴子叫声引起邻居注意,林女士还养了两只鸭子试图混淆视听。如今,林女士想取得该猴子的合法喂养资格。相关部门表明,此猴为野生猕猴,私养野生猕猴涉嫌违法,已与林女士交涉处理方案。

#女子私养黔灵山野生猕猴涉嫌违法#事件引发关注。

那么,私养野生猕猴,为什么会涉嫌违法,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对此,记者咨询到“天眼问政”律师团成员、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晟,请他从法律角度分析,给出专业建议。

“若林女士是故意从野外捕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野生猕猴,并将其带回家中饲养,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盗窃野生动物资源,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她可能面临罚款、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中晟说。

其中,罚款是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将被处以相当于野生动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而如果私养野生猕猴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中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犯有此类罪行的个人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如果林女士是在野外偶然发现了受伤或失去母亲的野生猕猴,并出于善意将其带回救助,那么她的初衷并非恶意。”⽯中晟解释,但是即使如此,未经许可饲养国家保护动物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林女士应立即将猴子送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由专业人员对猴子进行救护。如果她未及时上报而是私自长期饲养,则同样可能面临上述法律后果。

“天眼问政”律师团成员、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晟。

⽯中晟介绍,不可私自饲养的宠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珍稀鸟类、爬行类(如蟒蛇、某些种类的蜥蜴)、哺乳类(如猴子)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此外,部分外来入侵物种也可能受到限制。

对于非法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当事人可能会被要求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所饲养的野生动物,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未被发现前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积极配合处理,通常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这体现了当事人具有悔改态度,有助于减轻其法律责任。”他告诉记者,但如果是在被执法机关查处后才被迫上交,则可能被视为抗拒执法或隐瞒事实,导致处罚加重。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将被视为更加恶劣,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总之,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饲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如果已经发生了此类行为,建议尽快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寻求正确处理方式。”⽯中晟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颖高琴

编辑涂涌

二审杨韬

三审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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