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入狱,月嫂自费养娃3年引关注 失去监护人的孩子,谁来管?

2024-11-15 12:10:19红星新闻

近期,“男雇主失联入狱,月嫂自费抚养女童三年”的话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该事件中的月嫂黄庆芝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孩子小花(化名)的生母还有2年刑满,此前聘请她的男雇主刑期还剩10多年,且鉴定孩子非该雇主亲生,孩子生父却始终没有消息。

另据黄庆芝透露,在十堰市多部门帮助下,现年4岁多的小花已办理公共户口,成功入读幼儿园。但3年来为何孩子的其他家属无人过问,以及孩子未来何去何从,仍是黄庆芝心里未解的难题。

▲和月嫂黄庆芝生活在一起的小花图据澎湃新闻

孩子监护人入狱应该由谁告知,孩子由谁接管?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如果确定要将犯人投入监狱长期限制人身自由,那么公检法相关机构在程序上应摸底该人员的家庭情况,并通知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对被照顾者进行安排照顾。

月嫂自费养娃3年:

从没有孩子亲属联系自己

“孩子亲生母亲还有两年才出狱,之前的男雇主也在监狱,还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我虽只是月嫂,但不能放着这孩子不管。”黄庆芝说。

2021年,时年47岁的黄庆芝与丈夫从湖北十堰来到武汉打工,一位陈姓雇主以每月6000元的价格聘请黄庆芝成为住家月嫂。这一年7月,黄庆芝在陈某租的房子里,见到了年仅1岁的宝宝小花。

黄庆芝告诉红星新闻,当时雇主陈先生自称为孩子父亲,但陈某并未和孩子一起住在出租屋,自己实际上也并不常和陈某见面,也从未见过孩子母亲。但2个月后,房东却通知黄庆芝,陈某联系不上又拖欠了房租,要求黄庆芝带着孩子搬出去。

黄庆芝也尝试联系雇主陈某。然而电话无法接通,微信也无人回复。无奈之下,她只好抱着孩子离开,随身携带的只有小花的疫苗本,记录着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孩子母亲的姓名。

“不敢相信他把孩子丢给我了。”据黄庆芝回忆,陈某失联前,曾有一名自称是陈某朋友的人找到她,表示陈某有事外出,希望她先帮忙照看孩子。但此后这位“朋友”也随之失联。

考虑到经济压力,黄庆芝和丈夫在2021年底带着小花返回十堰老家。因找不到雇主和孩子母亲,夫妻俩只能抚养年幼的小花,这一养便是3年。而这3年里,黄庆芝表示,没有任何孩子的远房亲戚联系过她,问问孩子的情况。

这些年里,黄庆芝也始终在寻找孩子的亲生母亲以及失联的雇主陈某。直到今年五六月份,经过十堰、咸宁、杭州等多地警方的帮助,曾经的雇主陈某被找到。

据媒体报道,雇主陈某目前在杭州一所监狱服刑,尚有10多年刑期,且亲子鉴定显示他与女孩无血缘关系,也未与孩子生母存在婚姻关系;而女孩的亲生母亲,目前也在武汉一家监狱服刑,同样还有两年刑满,孩子生父则消息全无。

如今,黄庆芝夫妇带着小花在十堰生活,为解决孩子入园等诸多问题,黄庆芝表示,经过十堰市民政局等多部门协调,小花已办理了十堰的公共户口,也成功入读幼儿园。但对这个孩子的未来,黄庆芝仍感到担心……

十堰市民政局:

孩子已经办理公共户口

该事件被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疑惑,此前照顾孩子的雇主陈某入狱,若没有好心月嫂出现孩子怎么办,又为何长期以来没有孩子的其他家属联系过黄庆芝?

就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武汉、杭州市公安局,但接线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对此事并不了解。十堰市民政局接线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证实,目前孩子已经办理公共户口,解决了入园难题,但更多问题则需要孩子母亲出狱后才能更好解决。

那么,犯罪人员在被批捕拘留之际,其家中尚有老弱病残等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属,应该怎么办?

北京京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晓玲告诉红星新闻,按照我国司法程序,锁定犯罪嫌疑人后,通常由公安机关先对其进行刑拘、再进行批捕。经过法院审判认定犯罪嫌疑人罪证并确定刑期后,再由公安机关将其投入监狱。

“无论是刑拘还是入狱,都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因此执法机构都会事前通知成年家属。”张晓玲向红星新闻介绍,如果确定要将犯人投入监狱长期限制人身自由,那么公检法相关机构在程序上必然会摸底该人员的家庭情况。

张晓玲指出,若家中有孤寡老人或未成年子女,且没有其他监护人,司法机构会考虑羁押的必要性。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其中第18条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但若必须羁押,则会通知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对被照顾者进行安排照顾,如社会调查、通知社区等。”张晓玲说。

同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也同样告诉红星新闻,如果面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庭中有孤寡老人或者未成年孩子无人照顾抚养的问题,通常会由其他亲属抚养,没有亲属的由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村委会、居委会对其实施监护责任。

但如果孩子父母都入狱了,付建表示,警方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通常会采取措施来保障孩子的权益,通常,当地民政部门就会对孩子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如将孩子纳入相应救助体系,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付建补充,除民政部门外,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等也会对孩子生活情况进行关注和跟踪,提供一定的日常帮助和关怀,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孩子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杨雨奇

编辑杨珒责编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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